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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温情调解护成长 8万元抚养费当场付清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9 10:02:00    

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朝阳川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通过“法理情”融合的调解方式,促成原告、被告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在调解现场一次性付清8万元抚养费。

2009年,金某与刘某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不到2岁的儿子小明(化名)由母亲刘某抚养,口头约定父亲金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起初被告金某依约履行,但逐渐出现延期支付、偶尔支付、无故停止支付的情况。2025年,小明已年满18周岁,生活和教育费用增加,他体会到母亲独自抚养他的压力,小明决定将父亲金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多年的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抚养费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庭审前多次尝试调解,希望金某能主动履行义务。但金某目前已经再婚且育有一子,以经济困难为由消极对待。法官不厌其烦地向其阐明法律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除,拒不支付抚养费不仅违背亲情伦理,更触犯法律。经法官多番释法明理、耐心劝解,又以孩子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等实际需求为切入点,引导其换位思考,最终金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抚养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金某一次性支付8万元抚养费。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实现案结事了。


通讯员:吴美君 梁静

初审:张波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