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航天利好到来!广东提出21条措施,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发展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2028年)》(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从布局完善商业航天空间基础设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星箭产业集聚发展、扩大卫星应用产业规模、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强化关键领域人才支撑等七大方面共提出21条措施,以抢抓商业航天和卫星互联网发展的战略机遇,坚持市场化导向和应用需求牵引,充分发挥广东省终端应用场景丰富、产业配套齐全、市场机制完备等优势,构建发射牵引、星箭互促、空地服务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商业航天产业生态。
《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资金支持完善商业航天空间基础设施
《措施》提出,布局完善商业航天空间基础设施。其中,支持卫星星座建设。支持企业投资建设针对民商用领域的卫星星座,为项目申报核准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给予卫星频轨资源协调保障支持。支持企业在粤发展卫星网络、星座建设,鼓励各地市加大对卫星星座建设的支持和投入。对于组网成功并投入运营的企业,省有关部门将研究事后奖励等支持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行业市场竞争力,培育带动相关产业集群和创新生态。
部署地面站网配套设施。支持企业面向商业卫星运营需求推进卫星接收站网、测控站、信关站等地面站网节点建设,鼓励企业进行全球地面站网节点布局,按照投资总额给予10%的资金支持,单个站网节点支持资金不高于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支持资金最高1000万元。
《措施》还明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其中提出,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国防科技项目”,符合配套条件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省级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50%的配套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支出100%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同时,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快商业航天技术转化应用。
真金白银促进星箭产业集聚发展
《措施》提出,支持星箭产品研制应用。支持火箭、卫星、关键系统部件及应用终端产品纳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政策支持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奖励。动态调整《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商业航天领域装备产品纳入目录范围,并在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售价(关键系统部件或应用终端产品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700万元/套,单台装备、单批部件或应用终端产品奖励最高300万元/台(批)。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售价(关键系统部件或应用终端产品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900万元/套,单台装备、单批部件或应用终端产品奖励最高500万元/台(批)。
支持卫星应用终端制造。支持卫星应用终端产品及零部件批量制造,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更新和提升,将符合条件的新增产线或产线升级改造纳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范围。省级财政按规定予以事后奖励,单个支持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鼓励各地市给予配套资金奖励。此外,《措施》还提出,建设商业航天特色产业园。
支持商业航天企业深度参与外空全球治理
《措施》还提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其中提出,实施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支持企业获取资质许可。推动参与规则标准制定。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经贸合作优势,支持商业航天企业参与外空国际规则、国际标准制定,深度参与外空全球治理。鼓励商业航天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广东省商业航天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研发制造、检验测试、数据和系统应用等商业航天领域标准制(修)订,对主导制(修)订、发布实施的商业航天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和30万元一次性奖励。
除此之外,在扩大卫星应用产业规模方面,《措施》提出,打造商业航天应用“首场景”,推动卫星应用赋能公共服务,扩大重点行业应用规模,充分挖掘卫星数据资产价值。在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方面,《措施》提到,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设立专项基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实施保险贴费补偿。在强化关键领域人才支撑方面,加强领军人才引育,加大应用型人才培育力度。
《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文|记者 胡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