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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捕捞巢湖银鱼13.9千克,两村民被判处管制三个月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5 18:50:00    

大皖新闻讯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天,在庐江县白山镇,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将审判庭“搬”到了案发地镇政府门口,公开庭审了一起非法捕渔案件,吸引了众多村民到场旁听。

审判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12月19日19时许,被告人夏某会、被告人夏某得二人明知巢湖水域系禁渔区、禁渔期,仍共同前往庐江县同春村附近的巢湖水域,使用夏某会提供的四条银鱼网、人力盆实施捕捞,其中夏某会负责划船,夏某得负责下网。次日凌晨2时许,夏某会、夏某得收网时,被巢湖渔政执法人员发现。

经检查、称重,二人共捕获银鱼13.9千克。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上述渔获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04元。庭审中,2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夏某会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管制三个月,被告人夏某得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管制三个月,并对涉案渔获物变卖款、渔船网具进行依法处理。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审结束后,合铁法院干警就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警示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释明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叮嘱群众切莫让“渔网”触碰“法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通讯员 姚俊焮 赵媛媛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