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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何优化?此地有妙招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9 08:31:00    

活用“加减法” 解好护企题

山东青岛:

综合施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什么是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程序,是建设完备的基础设施让企业发展无后顾之忧,也是每一位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更是对“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部署。

检察机关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以检察履职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7月1日至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山东青岛调研时强调,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做实依法平等保护,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推动解决一批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

山东青岛是一座底蕴深厚的工业强市、制造大市。40年前,青岛成为14个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等发展蓝图,青岛勇立潮头,不断探索创新。美好蓝图如何变成现实?近日,记者来到这座海滨城市,聆听它在检察护航下,润泽营商“沃土”的发展故事。

防范风险“加”动力

解决诉求“减”阻力

崂山区,不仅拥有青岛“城市名片”崂山风景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更是观察青岛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在这里,缔造了青岛制造业“五朵金花”佳话的家电等传统优势产业蓬勃发展,人工智能等特色产业也聚链成群,全面起势。

然而,在经济一片向好中,偶尔也会出现阻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不和谐因素。日前,记者来到崂山区检察院,听检察官讲述了一起打击“企业内鬼”串通招投标案件。

2022年6月,青岛一家电器公司通过招标系统公开发布了招标需求。作为该电器公司的员工,张某负责主导资源方招标、中标单位确认等工作。

为使投标人赵某(另案处理)竞得该项目,张某指使其他评委给赵某联系的围标公司打高分,并亲自“协调”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导致评委迫于压力,将评分账户账号及密码交与张某的下属员工。随后,该员工进入评委的评分账户,给该围标公司打出最高分,使其最终中标。

中标后,该电器公司与围标公司签订营销框架合同,合同约定项目报价金额400余万元。后围标公司将该项目转至赵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实施。

“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崂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隋超说,当前串通投标犯罪案件呈现出犯罪主体多元化、犯罪手段隐蔽化、犯罪链条组织化的新特点,在办案中需要多头作战固定证据。

2024年1月,崂山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了解到该案案情,遂依法介入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了围标公司证人证言、投标保证金缴纳转账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间接证据,以完整的证据指控体系突破了“零口供”,精准指控犯罪。

“我院还充分考虑到招标人与投标人存在内外勾结,多次围标、串通投标等情节,在庭审时提出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向社会展现检察机关坚定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心和态度。”隋超说。

今年6月,青岛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依法以串通投标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在依法严惩侵害企业犯罪的基础上,青岛市检察机关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探索建立“产业链链长+链主企业+检察长”工作机制,通过聘任“检察官顾问”,开展“送企业的一封信”及“一次法律风险提示、一场针对性法治讲座、旁听一次涉企案件庭审”等活动,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强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带队走访企业952家,解决法律需求1200件次。

科技赋能“加”信心

生产经营“减”影响

企业的健康发展是社会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是提振企业信心、改善市场预期的重要法治手段。

为落实最高检部署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青岛市检察院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该院检察长段连才亲自调度部署,将山东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与检察机关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一体推进,“一盘棋”推动专项监督落实落地。

“少数经济犯罪案件由于取证困难、法律政策变化等原因,案件长期未有定论,涉案企业长期处于‘悬而未决’的涉诉状态,企业发展受限。”青岛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主任张丽娜告诉记者。

刘某是一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始人,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024年10月,黄岛区检察院收到刘某的刑事立案监督申请,启动了专项监督案件办理机制。经过深入调查核实,检察官明确了涉案股权转让、利润分配性质等事项,认定对于股权收购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应当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刘某收购、转让股权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遂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下午他打电话告诉我,企业刚刚签订了一份高达3000万美金的投资合同。”采访结束后几天,检察官给记者发来这个好消息。

深知“商机不等人,效率就是效益”,青岛市检察院聚焦涉案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探索高标准线索管理方式方法,创新打造了系统化线索管理机制,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发现并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

▶ 对内,自主研发了“涉企案件”高质效办理平台,构建起贯通案件办理、问题分析、专项管理全周期的案件办理“一张网”。在青岛市检察院大数据中心,记者看到,“涉企案件”高质效办理平台已将专项监督范围内的案件全部纳入,对相关案件进行实时风险研判,做到低、中、高风险分离,实现低风险案件快办重效率、中风险案件精办重质效、高风险案件专办重效果。

▶ 对外,联合多家单位拓展线索发现渠道,建立专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通过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支持办案等共同提升监督成效。今年5月,青岛市检察院联合金融机构等单位召开座谈会,以反向审视方式推动发现案件线索,并依托大数据平台模块做好精准甄别、分类处理。目前,该院已甄别案件线索2件,均在办理中。

国际贸易“加”热度

基础设施“减”烦恼

夏日的胶济铁路,列车飞驰、班列繁忙。中欧班列(济青)国家集结中心青岛枢纽项目内,来自上合组织国家的货物正在入库,中国智造的电冰箱、液晶显示器等家电等待装车。

自唐宋时期起,胶州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如今,胶州作为山东半岛连接海内外的重要交通咽喉,是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称“上合示范区”)核心区所在地,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上合示范区“货畅其流,物有所值”成为胶州市检察院的工作重点。

几个月前,中欧班列(济青)国家集结中心青岛枢纽项目周边因道路施工产生了大量扬尘污染,局部地区还存在内涝隐患。此外,项目周边道路不具备通车条件,导致大宗货物入库困难,很多货物需要远距离绕路才能送达,影响了企业正常经营。

今年3月,胶州市检察院在走访上合示范区内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时,相关企业负责人反映了上述情况。受理案件后,该院组成由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团队,多次前往相关企业了解情况、现场勘验调查,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项目周边环境展开综合治理。

经过多部门共同努力,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具备了通车条件,周边建筑垃圾倾倒、扬尘问题得到了解决。今年5月,首单约700吨的俄罗斯进口货物顺利入库,项目仓储板块正式进入试运营。

“一开始,我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检察机关反映企业困难,没想到问题又快又好地解决啦!”看到货物运输顺畅,山东高速齐鲁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鹏止不住开心。

“在办理此案的基础上,我院履职主动延伸一步,与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工务段及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开展铁路沿线生态保护专项行动,联合解决了‘胶新线’未设置隔离带等安全隐患。”胶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闫瑞告诉记者。

今年6月,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前往某出口型农产品加工公司走访调研,并进行送法上门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是胶州市检察院服务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聚焦上合示范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打造“胶连山海 检护上合”工作品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打出“组合拳”——

精准提供法律服务,设立上合示范区服务保障办公室,建立“即提即办+专人跟进”机制,让17名检察官担任“检察官顾问”,开展“问诊式”走访和“订单式”宣传8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次;

深化跨境法律研究,针对成员国法律差异,制定《巴基斯坦贸易风险防范策略》等法律告知书,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护航企业“走出去”;

回应贸易多元需求,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与工商联、上合示范区管委会等单位会签《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协作意见》,为“走进来”的企业明晰法律政策。

…………

海天交汇处,新的航程已然开启。从传统工业的全方位发展,到搏击深蓝的经济前沿,青岛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擘画着未来光明图景。在这里,检察机关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故事正在继续……

记者手记

厚植沃土万木兴

春江水暖鸭先知。营商环境的好坏,企业的感受最直接、最实在。4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稳企业”在“四稳”中居于重要位置。

企业稳则经济稳,企业活则经济活。“稳企业”稳的是什么?检察机关如何护航企业行稳致远?随着采访接近尾声,答案渐渐清晰。

山东青岛的一起蔬菜市场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让记者印象深刻。这家蔬菜公司因违法占地被综合执法单位罚款近300万元,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其他案件被判处刑事处罚,导致公司发展停滞、资金短缺,行政罚款一直未能缴纳到位。检察机关受理蔬菜公司的监督申请后,充分开展调查核实,邀请多方召开公开听证会,促使蔬菜公司与综合执法单位达成行政处罚分期履行协议,并建议法院解除了对蔬菜公司的查封、冻结,让公司逐步走上正轨。关键时刻的司法助力,发挥出“减震器”作用,护航企业更好渡过难关。

“稳企业”,既要解其眼前之困,更要固其发展之基,增强经营主体信心。检察机关在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办结后,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协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真正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厚植沃土万木兴。司法的温度体现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细节里。落实“暖”的法治服务,优化“安”的营商环境,营造“稳”的发展预期,必然能从“引凤来栖”走向“引凤长栖”,持续释放经济发展动能。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杨璐嘉 李鹏 白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