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志远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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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09 16:00:00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志远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志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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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受贿罪安徽江淮副总经理检察机关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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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4-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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