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绩效考核不合格,被调岗至距离原工作地点600多公里外的城市。因为劳动者拒绝报到,公司将其开除,合理吗?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案件。2014年12月,陈某入职新疆某公司,从事检验员工作。根据该公司绩效管理办法,连续两年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组(待改进)或当年考核
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调解协议,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企业压力。该案中,原告临江市某公司将工程外包给温州某公司,此后一直由该公司进行作业,前期资金也由其垫付。现双方欲解除合同,但就垫付资金及设备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临江市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